道路用地買賣收購平台

道路用地/計畫道路/既成道路公共設施保留地買賣相關資訊在市場上並不像建地和農地等常見土地來的透明,因此有許多地主在買賣道路用地時吃虧,不管是因為道路用地收購行情不透明導致價錢上吃虧,或者是在合約條文上的不理解,失去了地主應有的保障

因此,我們在買賣過程是極其注重您的權益,每一條合約都會細心且誠實的說明,以確保彼此能安全且平等的進行收購。

收購及買賣道路用地及各類公設地時都會有多年經驗的專業人士一步一步講解,讓地主在賣地的過程放心。所有土地買賣流程及合約內容都會詳細且耐心的與地主達成共識後再進行買賣。

專營以下地區之道路用地/計畫道路/既成道路/公設地買賣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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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您所有的個資,我們絕不外洩

道路用地買賣收購常見問題

持分道路用地完全可以獨立出售個別持分,無需與其他持分人一起出售。

影響道路用地的買賣收購價格有以下幾個因素:

都市計畫(每個都市計畫都有自己的道路用地買賣行情範圍。*需注意同一行政區可能有不只一個都市計畫

地況是否乾淨(水泥斜坡、建築佔用、落地雨遮、天棚雨遮過長、現況未開闢)

權力範圍之土地總公告現值(每一筆土地之買賣成本幾乎一樣,其中包含時間成本、土地鑑界費及代書費。因此總值較高之土地往往有較好的賣相)

持分是否為1分之1(完整持分的土地除了擁有完整的產權,同時也能保障在處理土地佔用問題時更有效率)

*政府在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包含道路用地)時,一般會以公告現值的1.4倍進行徵收,但只有在必要時才會發生,例如擴建捷運及高鐵等必須公共設施。

買賣過程有以下幾個流程要進行:

  1. 簽訂合約後申請土地鑑界(鑑界日期一般安排在1-3週後不等,視轄區地政單位安排)
  2.  等待土地鑑界的過程同時申請所需文件。例如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是否有協議價購/曾經領取補償金公文、是否為法定空地公文、是否為已開闢道路公文等。

道路用地買賣時,道路用地地主一般需要準備的文件如下:

身分證字號正反面影本印鑑證明正本及影本權狀正本。收取文件時間點依照合約內容進行。

其餘像是各類政府機關核發之公文例如非法定空地公文無協議架構公文已開闢計劃道路公文使用分區證明等相關文件視各別都市計畫之道路用地買賣會略有不同。

不會!根據土地法第39條:

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準用前項前段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但經變更為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後再移轉時,以該土地第一次免徵土地增值稅前之原規定地價或最近一次課徵土地增值稅時核定之申報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全文可參考全國法規資料庫之土地法39條頁面

不只是道路用地,幾乎所有的公設地的買賣其目的都是用於容積移轉(換取容積獎勵),做為送出基地移轉至接受基地。

由於政府沒有足夠的資金去徵收私有之道路用地已經是不爭的事實,因此政府出台容積獎勵政策讓有容積需求的人進行道路用地收購,再將道路用地捐贈給政府以換取接受基地(建地)之容積率。

由此可見,道路用地行情直接受該都市計畫之容積需求影響。

道路用地被徵收的機率微乎其微,通常發生在市地重劃、區段徵收、及重大建設(高鐵、捷運等)時才有機會被徵收。

不過也有特例,像新北市新建工程處發佈了 “道路瓶頸打通計劃”,開始徵收符合條件之道路。

綜上所述,處理道路用地最好的方式還是直接讓我們來收購道路用地,以進行更好的配置資產。

地目等則已經在民國106年1月1號時廢除,同時,並非所有的既成道路都屬於公設地。現今需要查詢土地使用分區可以致電轄區地政單位確認,或者使用內政部的使用分區查詢系統做查詢動作。

*在道路用地買賣過程還是會以地政單位核發之使用分區證明為準。